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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那是什麼口味的蜜茶?????

我們報警,並非對警政單位抱有樂觀的希望,希望他們為我們主持公道,或發揮應有的正義力量,震懾這群長年謀害我們兩個陌生女子的惡徒,令他們心驚膽寒,不敢再對我們做壞事~~~
  我們相信歹徒鄰居在我們門前嗆聲--
  他們什麼都不怕!警察和議員都是他們的朋友~~~~
  我們報警,是希望能夠在網路上進一步證明--我們完全不認識這批歹徒鄰居!我個人尚存有一絲希望,希望識字的警察先生能夠幫這批只會竊聽卻不識字的歹徒鄰居,讀一讀我們貼在網路上及張貼在大門上的文章,或者他們聯合起來誣告我們,或者他們聽了警察先生為他們說文解字之後,能夠湧現一絲絲的羞恥,喚回喪失已久的天良~~(可是如果生來就無羞恥心,也無良知,那就沒有辦法了!)

  陳小姐您好:
您於102年04月09日寄給警政署署長的電子郵件,來函中有關「遭隔鄰的陌生歹徒隔牆竊聽、跟蹤、破壞名譽與生計長達數十年」一案,經交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一、有關您與孫淑玲小姐遭受不法侵害一事,該局三民第二分局已責由偵查隊派員前往您住處(三民區灣愛街37號)隔鄰密查,惟尚未發現可疑人、事,為使案件偵辦順遂,請您檢具遭受不法侵害之相關事證,前往住處轄區派出所或三民第二分局偵查隊報案。
二、您若仍有疑問或其他寶貴意見,請與本案聯絡人聯繫,俾利提供協助。感謝您對警政的關心,歡迎來信提供建言。
本案聯絡人:林義淙
聯絡電話:07-3814121

   以上信函,是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於2013,4,19日回覆至我的電子信箱。信中所提及的"三民二分局"即是位於我們住處附近鼎山路上的派出所。自從2008,4,28開始,我倆數度前往報案。警察先生暗示我們,他們沒有能力辦這個案子,他們通常只處理"交通事件"。尚有一次,有位警察先生在電話裡應諾,要聯絡電信警察來偵測。我們等了很久,一再去電詢問,最後給我們的確定答覆是--我們沒有這種服務!
  這就是我們不再到三民二分局報案,選擇發信到署長信箱的原因。因為我們已經去過太多次了!!
  這封回函上說--為使案件偵辦順遂,請檢具相關事證前往~~~
  依據這句話推論,如果有人家裡遭竊,除了提供失物清單,難道還要幫忙採指紋,將"事證"送給警方嗎?如果有人遭搶,除了提供等資料,或者加上歹徒長相車牌號碼逃逸的方向~~還要提供什麼事證???
難道這年頭,不具備"福爾摩斯
的偵探才能與裝備,
就沒有資格成為"受害者"嗎??
?????????~~~~~
  如果有人在山間水涯,無意間發現一具枯骨,警方到達現場之後,是否要先請那具枯骨說明自己究竟是自殺或是他殺?若有他殺嫌疑,是否要請它"檢具事證"提供給警方,好有利案件偵辦?!
  回函上提及--已派員至我們住處(灣愛街37號)隔鄰密查~~~~
  我倆只是平凡善良的被害女子,不懂警方的辦案技巧,我衷心希望--是"密查",而非"喝蜜茶"!更希望2008,7月間,淑玲的表姐蘇喜華小姐所言非真。當時她聽了我們的報案經過之後,很肯定地下了結論--管區?!管區都被打點好啦!!
  被誰打點??想必就是這批惡徒所倚仗的惡勢力,
  也就是始終躲藏在背後,加害我們的主謀!!!
   如果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漸漸不再認得"禮義廉恥"這四個字,為了賺取不義之財,泯滅應有的良知;如果律法與歹徒相親相愛,執法人員成為歹徒的遮陽傘;如果集體犯罪,集體包庇成為一種趨勢;如果放任惡徒欺負良善,公道的天平偏頗;如果"犯罪"生活化,客廳即"犯罪場所";如果"貪婪的心"成為填不滿的無底洞,那麼"殺人"也算不了什麼;如果大部份的人對於罪惡漸漸麻痺~~~~
  對於台灣而言,絕對不是一件好事情!
  不過,不論發生什麼事,這批長年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必定是高枕無憂的一群。因為他們擁有竊聽器,還有許多高科技作惡器材,就猶如天神一般!就算是--山無陵,江水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
  他們也一樣驕傲神氣,得意洋洋!
  因為他們天不怕,地不怕,天上人間,
  任何律法都不在他們眼裡!!
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陳約伸和孫淑玲)的住處
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日夜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他們聯合其它的鄰居無止盡對我們做壞事,是一批毫無羞恥與良知的惡徒!!
今天早上,我們發現新買的腳踏車前輪破了,輪胎上插了一根極細的針。不能不懷疑,這又是這批惡徒所犯的罪行。他們對我們所做的惡事如此重大,破壞一輛腳踏車算什麼?難怪一大早,"蓋四樓違建"的歹徒鄰居,就在靠近我們的門前,以打氣筒在為他們的車子打氣~~大約是以此暗示我們,我們的輪胎被他們破壞了,我們知道了嗎??知道又拿他們奈何???!!!
這兩天,這批惡徒的態勢十分囂張,興高采烈,拍手歡呼,叫笑嬉戲,開心得不得了,似乎在慶祝什麼~~想必是給他們包庇撐腰的惡勢力在我們收到警政署回函前,便已先一步通知了他們-----
安啦!"什麼"都不必怕!!只要繼續對我們兩個
與他們毫無瓜葛的陌生女子做壞事,
繼續~~繼續~~繼續~~繼續~~繼續~~~~~
賺取犯法犯罪的不義之財--就對啦!!
 
 
   
(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X�B: 那是什麼口味的蜜茶?? - 陳約伸的創作與聲明天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jill1203/7526878#ixzz2R4QZJk7A

2013年4月13日 星期六

我們已經報警了!

我們已在2013,4,9 發函至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報案--內容如下:

信件主旨(Subject):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女子遭不明人士竊聽跟蹤破壞名譽長達十數年
內容(Content): 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弱女子遭隔鄰的陌生歹徒隔牆竊聽,跟蹤,破壞名譽與生計長達十幾年,從台北到高雄,他們以同樣的犯罪手法對付我們.我們已報案多次,警察先生暗示他們沒有能力辦這個案子.我們已被害到一無所有,只剩一息尚存,請署長為我們查辦究竟是誰在幕後主導,為何要以如此陰狠的方式謀害我們.我們已上網控訴歹徒的犯罪惡行超過半年,一共二十幾個網站,較完整的內容在"udn部落格".為安全起見,我們不敢隨便開門,若需要我們前往警局說明,請以電話聯絡,或寄通知公文給我們.謝謝!!
陳小姐、孫小姐您們好:
您於102年4月9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經本署交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查處,茲答復如下: 您於來信提及「遭不明人士竊聽跟蹤破壞名譽長達數十年」一案,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已就您所提供的資料,責由權責單位偵辦,待查明後並再次答復給您。
  
我們已將此文章影印,張貼在自家大門上--高雄市灣愛街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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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去他娘的"失憶症"!

有精神病妄想症的惡隣--也就是緊隣我們灣愛街37號兩邊的歹徒隣居--為了要掩蓋他們竊聽,跟踪,造謠破壞名譽,以干擾器干擾我們(孫淑玲與陳約伸兩個弱女子)的所有犯罪惡行;竟然敢造謠我和約伸之所以不承認他們所造的謠言,是因為我們患了失憶症,所以不記得了!?
此時,我肯定我絕對有資格講--他娘才患有失憶症!
造謠我們患有失憶症,還嫌謊言不夠圓滿;甘脆造謠我們是外籍新娘。
我們可不是憑空捏造;而是有好事者過問,我和約伸才猛然驚覺,我們竟在不知不覺中陷落在歹徒所惡意製造的謊言囹圄中而不自知;當別人來到我們面前詢問時,謠言早已不曉得流傳多久多遠了?
如此莫名其妙,可惡至極的謊言;也只有像他們這樣無惡不作,無謊不說,無恥至極,有精神病妄想症的歹徒,才能編造,妄想得出來!
而他們妄想的事情還不僅止於此--最可笑的妄想是--他們是書香世家???
這是我孫淑玲活了50歲看過的所有笑話當中,最大最可恥的笑話;而這樣的大笑話也並非我道聽塗說得知,而是本人親眼看見他們這個犯罪作惡之家,某年貼在大門上的春聯,才得以知道這個宇宙超級大笑話!
為什麼我會認定這是一個超級大笑話--
因為,我從來沒聽過--從事水電工作,大字可能也不識幾個,卻一家子拚了命日夜不停從事竊聽陌生人的犯罪惡事,這樣的惡徒之家竟膽大到敢妄稱自己是書香世家??簡直是驚死人笑死人了!
或許是我個人見不多識不廣,才會如此大驚小怪!對於長年以惡事,謊話創造不義之財,累積財富的歹徒而言,這種隨口,隨機的謊言,不過就是稀鬆平常的事罷了!
我算開了另類的眼界--世界真的無奇不有,無事不生;只能怪我是少見多怪的井底蛙!
言歸正傳"失憶症"--我個人倒是很希望自己真的能得失憶症;只可惜--我天生記憶超強,特別是日常生活當中發生的事情,那可是永生難忘啊!
忘記?!怎麼可能!我還將它們鏤刻在靈魂深處呢;即使我死後都不可能忘記,更何況我還活著,別癡心妄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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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6日 星期六

自大與自卑

有人說--自大與自卑是孿生子,相伴而生。
  一個人若表現得過於自大,或許內心深處其實很自卑。
  同樣的道理,一個喜歡欺凌弱小,只敢在比自己弱小的人或動物面前表現驕傲的人,必定也很自卑;因為自卑,所以必須以欺負弱小來肯定自己的能力,以增加自信。
  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又瘦又小又病弱的女子,不論身高還是身體狀況,都在一般標準以下,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應該"不忍心加害我們;而稍微有點自尊心的人,也"不屑"欺負我們,因為那會貶低他們的人格,令他們瞧不起自己。
  這許多年,來這批歹徒不斷造謠--我們倆很驕傲,目空一切,瞧不起他們這種沒讀什麼書的人~~~~以此引起許多人對我們的誤解,因此與他們沆瀣一氣,同夥對我們做壞事。
  其實我們的價值標準,不在一個人學問多寡,地位高低,職業貴賤,而是一個人的品德心性良善正直與否。像這批直至今日(2013,4,6)依然不停止竊聽跟蹤破壞我們一切的歹徒(尤其是緊鄰我們住家兩旁的鄰居),是既無良知,又無自尊,更無羞恥心的惡徒(不是所有的歹徒皆具備這"三無"),這樣的人,確實令人瞧不起!!
  一個有自信心的人也不會暗地裡破壞陌生人的生路,就為了--要看對方有多厲害~~!
  我們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厲害之處(我們不結婚,並不是為了表現自己很厲害;相反地,我衷心認為:選擇踏上婚姻之路的人,很了不起!尤其是女人~~),但是被這批莫名其妙的歹徒謀害如此長久的時間,我猛然發現--
  我們倆還真的很了不起!!
  因為我們雖然被這批歹徒破壞所有的人際與生計,人生因此坎坷崎嶇,卻依然堅持保有正直良善,高貴端正的品格,在困境中,絕不願自甘下流,也不因此心灰意冷,扭曲了正確的價值觀,苟同罪惡~~~~
  仔細想想--我們倆還真是太厲害了!!
  這批惡徒低賤的品格,恰恰襯托出我們品性之高尚,教我們不驕傲也難!!!
  他們因為自卑,所以在我們這種弱小的受害者面前表現得很自大;因為自卑(加上難以治癒的妄想症),所以到處造謠和我們亂扯關係,還把他們自身的惡行栽""到我們頭上(例如:吸毒,賣淫,賭博,詐騙,生子~~)
  可見他們長年浸淫在罪惡的糞坑裡,深知自身的骯髒齷齪,低賤卑鄙,因此而內心甚為自卑,才會把自己的惡行包括不知誰生的,見不得人的小孩)硬要誣賴到我們身上~~
  因為自卑,所以自大;因為太過自卑,所以變態;因為變態,所以日夜竊聽我們;因為長年竊聽我們,所以得了妄想症,以為自己是權力無邊的天皇老子;因為集體得了妄想症,所以不停把自身的犯罪惡行合理化,說出許多恐怖可怕的謠言,製造許多偽證,暗地裡與我們亂扯關係~~~~~
  看來,精神病醫學專家真應該好好研究一下,這批集體做壞事的歹徒,他們的心理疾病,究竟有多嚴重??!!!
  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陳約伸與孫淑玲住址)
  緊鄰我們兩旁的鄰居都是無所不偷,無所不搶的惡徒--日夜竊聽跟蹤破壞我們的名譽,而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至今仍不明白他們為什麼要對我們做壞事!!
  
  


�X�B: 自大與自卑--陳約伸書寫 - 孫淑玲的聲明平台(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inda00925/7469984#ixzz2PkKPIkZ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