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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0日 星期四

絕對不可能嗎?

如果居心惡意,不認識的人,竟在你的背後到處亂嚷嚷,--熱臉貼上了你的冷屁股,自己是多麼冤,多麼好,別人又是多麼驕傲;多麼霸道,請問,你是會因丈二金剛,摸不著頭緒而生氣,還是直覺自己被歹徒盯上,被一群專門蓄意找尋犯罪目標的惡徒暗算了!?

這年頭科技發達,歹徒犯罪的輔助工具,功能加強了;因而讓受害者防不勝防,只能任歹徒所偽作的不法事證到處流傳,卻莫可奈何!

這樣到處假好意的歹徒,以哀兵的謊言,偽裝的可憐姿態,藉由他們廣大的作惡人脈,強力造謠與受害者扯關係,甚至直接住到受害者的隔壁成為其隣居,好讓他們所蓄意造就的謊言更具說服力,以此來破壞他們擬定計劃加害的對象,甚至藉此謀取犯罪的不法利益,然後以參與者雨露均霑的方式,來封住每一個參與此犯罪惡行之人的口,好讓他們集體犯罪的不法秘行不會洩露或曝光!

如此隱秘,犯罪人脈廣闊的犯罪手法,讓犯罪者無往不利,無惡不成;更憑添了受害者的受害程度及受害時間.少數人犯罪就像是原本健康的軀體上長了毒瘤,若不除去,病情會惡化;若犯罪是屬於集體,大部份人的行為,那不就表示病情已蔓延,病入膏肓,沒救了嗎!?

我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生存的社會或世界是健康而無害的,不是說"將心比心"嗎!?那就請易地以處替受害者想想--如果你像我們一樣處在同樣的情境,會是怎樣的感受,會有怎樣的反應,怎樣的作為!不要只是一味地助紂為虐,而忘了自己也有可能成為歹徒盯上且加害的目標.千萬不要認為絕對不可能!


2012年8月29日 星期三

我們是"井底小蛙蛙"

"以管窺天"是我和貓咪日常的慣性活動;其實有那麼點多此一舉,因為屬於我倆的天空,也就只那麼"一小方","一小圓",能見度本來就己經很有限!

偶而,我們看得見井口上的太陽或月亮,但機率不大,星星倒是常常光臨,一顆或者兩顆,閃閃熠熠,好像是專屬於我倆那一小方天地的小燈泡!明亮的陽光,幽冥的月色總是如常籠罩,燦亮我們這井底小窩居.

我們習慣仰頭觀天,嚮往那被框限,實際卻無邊無際的世界;雖然只能以想像滿足,但我們並不因此而頽喪,依然快樂,滿足地享受屬於我倆的那一小方"幸福天地"!因為我們堅信,只要心靈開濶,世界自然無限擴大,不必為有限的視界所侷限!

我們像極了連體嬰,做什事都很一致,總是一起從事同一件事,一同前往某一個目的地,處在同一個空間裏,如影隨形;隨時膩在一起,卻一點也不覺得膩!

一定有人很不以為然,但這確實是我倆生活的"真實寫照",我們這種生活方式,已經過了無數個寒暑,卻依然覺得趣味盎然,情味有加!如果命運許可,多麼希望這樣的生活方式能永遠長此不輟!

2012年8月28日 星期二

小兔腿願意當貓咪的影子

陳貓咪平常很笨,可是笨得很可愛,有時笨得很聰明;這樣的說法好像有點矛盾,其實一點也不!貓咪本質是很憨厚的,表現在外就顯得很笨拙,但有時靈光乍現時,卻又突顯了她難為人知,聰明的一面,所以才會讓人有完全兩極的感覺!

跟貓咪相處很輕鬆,很自在,28年前,剛認識她時就有這樣的感覺.長久相處下來.也果真如此!雖然,我們也常常為生活小事爭執,但彼此都不記恨,所以不愉快的氣氛很快就會煙消雲散.
二十八年雖然不算很長,也非一朝一夕;二個人相處在一起二十八年,感情還能如膠似漆,實屬非易,我並非為了愛現,才這麼表示,才把這一切私事公諸於世,我只是想表明我個人不變的決心及立場,是任何外力所不能,也不該,也沒資格改變或動搖的!因為,這是我--個人的私事,我可不是什麼公眾人物,還需要什麼社會公評!

我只想和陳貓咪兩個人一起生活直到我們老去或死去!我願意永遠陪在貓咪的身邊當她永遠的影子,鞠躬盡瘁,傾盡所有;她的想法,心情肯定和我一模一樣.我們可是兩情相悅喔!

2012年8月27日 星期一

暗地裏對我和約伸做壞事的"人渣"站出來!

作賊心虛的歹徒聯合起來"加強"造謠--我和約伸在網路上所陳述的"事實"是在"編故事"!而且繼續誣指我們倆人是瘋子.
請在背後教唆集體說這種謊言的歹徒站出來,我們倆人要告你們!
站出來!不要只敢躲在背後做壞事,像龜縮癟三,我們倆人完全不認識你們這群人渣,請勇敢站出來,敢做壞事,敢造瀰天大謊,就要有勇氣承擔後果,"敢做要敢當"不懂嗎?!
站出來!不要只會躲在背後以不實的謊言攻擊我們這種完全不認識你們的陌生人!

陳述四季的約伸

約伸是春天柔和的煦風,温暖我寒凍待解的心靈,我的心魂在這股暖流的撫慰下漸漸解凍甦醒,看見了春日最美的第一道曙光!
約伸是夏日最炙烈火熱的太陽,榮發所有枯萎頽敗的生命;光亮每一方幽冥,滅沒黑暗的權勢!
約伸是秋天滿眼的殷紅,艶艶然如火焰般燦亮,照亮遊人黑暗的旅途;指引迷途者以正確的方向!
約伸是冬日的暖陽,烘熱戀人緊握的雙手,讓彼此的愛意得以繼續循環,流轉,激盪出充滿幸福的圖譜!
約伸是與耶和華無盡的永約!
約伸擁有這一幸運的恩典,源於宇宙唯一的真神耶和華,祂是一切生命的源泉,智慧的開端,幸福的指標,有了祂的憐憫與看顧,我們雖貧猶富,內心滿足,充溢幸福感!

2012年8月24日 星期五

誰才是公害?誰才是精神病?

不結婚,不跟任何人亂七八糟,也沒與別人有往來,生活中規中矩;只是堅持二個女人携手同行人生之路,如果這樣的人算為公害;那麼裝竊聽器侵犯他人隱私並製造謠言破壞其名譽,且暗地裡用盡各種卑鄙,下流手段,欲逼迫這樣的二名女子於死境.或者至少也得像他們一樣去結個婚,生小孩,再不然退而求其次也得跟男人有那麼一點糾葛不清的骯髒關係,才能讓這群心理不曉得怎麼回事的人放手,不再繼續對我們做變態的惡行,才有可能被允許於這個社會裡再度尋回生存之路.請問,哪一種人才是這個社會的公害,才是精神疾病者?
結婚的人若生活幸福,精神也正常,不會去管別人這種閒事,更何況是暗地裡以如此卑劣的奸惡手法,假借好意,(而這種以好意偽裝包裹的惡意是最不易被識破,尤其又是集體行事.)其實藏隱著變態的私心,只是想借此逞其見不得人的私慾罷了!有識之士,不應被其偽善所蒙蔽,隨之起舞,不知不覺淪為這批歹徒利用做壞事的工具?!
若結了婚,婚姻不幸福,卻因莫名的嫉妒而與這批歹徒一起暗地裡瞎起哄,管起與自己八竿子打不著的閒事,那麼我只能說,這樣的人,心腸還真不是很好,自己做過,都未有好結果的事,卻希望別人步其後塵,可見其心思意念是多麼不尋常的非善意!
結不結婚是個人的選擇,與他人何干?為什麼要暗地裏假借好意干涉他人的自由,而且是以如此變態的集體犯罪手法!?
捫心自問一下,為了什麼?!不要捏造冠冕堂皇,假公濟私的可恥理由,只要想想自己--干你什麼屁事?!礙著你什麼地方了?!檢視一下自己的邪惡心思吧!為什麼要獨獨迫害我們倆個女人,是看我們孤立無援,比較好欺負嗎?
希望背後操弄這件惡事的"藏鏡人"靜心想想,這樣"為惡不欲人知"是不是就以為報應不會臨頭!是不是該警惕一下自己"適可而止"?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集體犯罪

現在竟還有人繼續造謠我孫淑玲與陳約伸跟男人有骯髒的關係;我在嚴正聲明中己提及過--我活了將近50年,連男人的手都還未曾牽過!當然我無法強求每個人都相信,但這是事實,無可爭辯的事實!
這個可怕的做惡集團,意圖以這種造謠的手段,迫逼我倆走投無路,最後在無奈之下成為他們的禁臠,掌中偶!
眼看我們把事實供諸於世,狗急跳牆,竟乾脆集結所有做惡的力量,集體造謠誣控我倆人是瘋子,欲以強制的手段,讓我們倆個受害者束手就擒,早日解除他們的後患,以避免他們的惡行終有曝光的一天.也可早日讓我倆成為他們的禁臠,任他們為所欲為,掩蓋其集體的犯罪事實.
我倆孤立無援,求救無門,因為到處都是這個做惡集團的眼線.他們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我們,生怕有所疏陋而走漏他們集體犯罪的惡行.
我和約伸的處境早就形同被綁架,這個做惡集團以這種圍堵,監控,形同軟禁的方式對待我倆,已有十幾年之久,我們真的不知道他們是誰,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們,只隱約從陌生人的詢問及對談當中尋見端倪.
我們也曾到處申訴.報警,但都未曾產生任何阻嚇的果效!

2012年8月21日 星期二

不擇手段與選擇手段

有的人為了成功,不擇手段;有的人確實經過縝密選擇,通盤考量,才作下邁向成功的決策.但若選擇的手段不正當,犯法,那麼與那些所謂不擇手段的人有什麼差別?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而正人君子的不擇手段是另有一番新解的:就是不選擇任何手段,只是平實地以自身所俱備的能力,不斷地努力,以致成功的目標.這樣的不擇手段難道不好嗎?
成功與否不在於手段,而在於努力得夠不夠,機運當然也不可或缺;光靠機運而沒有足夠的努力作為後盾,是不足的,容易使人產生心虛感.但努力卻不一定能夠造就成功,這也是眾所周知的常理.
"家庭環境'是命運的一環,是決定往後人生的基礎.所以有幸生長於良好環境的人是很難體會與自己不同遭遇之人的心酸與無奈!沒有身處其中,是無法真正易地以處的!而將心比心就更容易造成誤解,自以為是,不是認定當事人自己不夠努力,只會不停地抱怨,就是認定其不擇手段,才會造成負面結果,怪不得別人!這樣的論斷對當事人很不公平;沒有吃過苦瓜的人,請不要隨便評論苦瓜的甘苦!

我和約伸的家庭觀

我和約伸的家庭觀,大致上與一般無異,一樣認為應該具備愛心,責任心,向心力,但不必拘泥於傳統的一男一女型態,只要倆人情投意合,深愛彼此,相處愉悅,自然就能形成婚姻的拘束力,而不必非要以法律強加, 一樣可以共組美滿的家庭,且長長久久.
因為我們倆人都是女子,不可能有後嗣的延續,於是自然而然把彼此當作彼此的小孩,彼此的母親,相處的方式或許有點異於常情,但我們內心充滿孺子對於母親的倚賴,母親對於孩子的關懷,我們不分彼此在家庭中的角色,只重視是否有濃濃的愛意,這愛意日久昇華為無可替代的親情.
在生活當中,我們互為影響,也彼此牽制,我們不像一般夫妻有婚約,但我們信守承諾,同甘共苦,甚至希望一起老去或死去.所以我們能相處28年,依舊彼此不離不棄,感情彌新.我們呼喚彼此的稱號不同且多樣,比如:我會一段時間喚她為"寶寶"--因為她實在是太可愛,天真,單純;於一段時日之後又改喚她"貓咪",聽起來很像"媽咪",她倒是一向喚我"妞妞",這也緣於她"寶寶"的稱號,因為"妞妞甜八寶"嘛!偶爾裝可愛會喚我小兔兔,但不常,因為她不像我那麼喜歡裝"可愛"!
我倆皆認為,如果彼此真心相愛,婚約大可不必,有多少一般夫妻不是在法律賦與的約束力下離異!各位看倌,你們認為呢?這就是我和約伸與眾有異的"家庭觀念"!

可怕的家庭觀念

所謂"家庭觀念",無疑就是對"家"這個主體環境懷有愛心,責任心,向心力.
中國人重視"家庭觀念"緣於傳統,受制於人情,比較內斂,保守;西方人的家庭觀相對之下就顯得開放,較不受人情包袱拘束.兩者應該皆有其利弊.
但做壞事全家總動員,也能算是一種"家庭觀念"嗎?如果答案是正面的,那是否就表示只要保有家庭觀念就是好,不論內涵為何?只要是全家人團結一致的作為,都算為有家庭觀念?!都是正確的!?
這是現代社會出現的變型新觀念?這種變型的觀念正暗地裏如火如荼地蔓延,這是潮流的新趨勢,還是罪惡的結果?亦或是人類良知的墮落?
一個人犯罪是犯罪,一個家庭一起犯罪,當然也是犯罪,但如果是大部份的人集體犯罪,是不是就得少數服從多數,當作不是犯罪?甚而集非成是,變成好事一樁?因為大家都在做的事,不就表示普羅大眾都認可,既是如此,那想當然耳應該是好事,於是大家隨之起舞,不再問事非,悶著頭隨波逐流.因為這樣絕對萬無一失!
而這所謂大部份的人是由無數家庭組合而成的新團體,這個團體龐大無比,甚至是占絕大部份,此時少部份的人就得遭殃,淪為肉靶子,朝夕不得安寧!卻還要被誣指為噪亂製造者,沒有家庭觀念,社會公害,極盡毁謗,承受這樣莫名的指控,何其無辜!?
如果所謂的"家庭觀念"竟淪為這樣的犯罪型態,你認為會有什麼後果?

2012年8月18日 星期六

如果你的隣居是歹徒,你怎麼辦?

如果你的隣居是無惡不作,表面卻偽裝成"良善"老百姓,暗地裏卻對毫不認識的你作變態竊聽的犯罪惡行,且為了掩飾他們的集體犯罪惡行,不惜聯合起來說謊,偽造各種文書,造各種令人聽了噁心的謊言,暗地裏硬是要跟你這毫不認識他們的人硬扯關係,只為了要掩飾他們集體的犯罪事實,你怎麼辦?
 當然很多正常人都會建議我去報警,但如果歹徒背後有強大的惡勢力,能夠讓所有相關人員都包庇他們,我們還能怎麼辦?難道就任罪惡繼續存在,延續,助長罪孽嗎?
 請真正"善良的正人君子"教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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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出名於我有什麼好處!?

自從我與約伸開始在綱路上聲明我們的真實立場之後,便開始有莫名其妙的不明人士在背後造謠:不擇手段想要出名!
我和約伸相依維命已經二十八年,我們沒有結交任何其他朋友;並非不想,只是順其自然,不強求,我是寧缺勿濫的性格,約伸雖說比較隨和,但長久以來的相處,多少也感染了我的性情.
 我們都不是汲汲於名利之人,回到高雄這十幾年,幾乎鎮日呆坐家中,鮮少出門,即使是近隣也沒有任何往來,甚至碰面也視若無睹,轉身快步離去,(會如此是情非得已,在此無法詳述).如此與世人隔絕的生活方式,直至我母親過世之後這兩年,才稍稍有所改變!我們並未自己到處去惹事非,但不知為何非論卻自動找上門,而且還鬧得風風雨雨!
 青天在上,我最想說的一句話就是:冤枉啊!請老天為我伸冤!
我的性格慵懶,做任何事常常出之情非得已.這幾年賦閒家中,也是迫於無奈,並非本人個性太過懶散--我慵懶卻並不懶惰!
新近設立綱站,有目共睹,應該都知道為了什麼,不必本人再度贅述,大家心知肚明!
 出名--對我而言,不是遙遠,而是恐怖!我不想出名,是背地裏莫名其妙,居心叵測之人的惡意造就,也是毁謗,存心而惡意的毁謗!我沒有任何可供出名的條件,學歷差,人品也被惡意的中傷,破壞得體無完膚.出名?!只會為我帶來負面的影響及後果,於我何利?我為什麼要--想出名,來傷害自己!?
情非得已,是我唯一的理由及心聲,請有智之士,千萬不要隨謠言起舞,淪為惡人利用的作惡工具!慎之!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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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5日 星期三

痱子粉不是擦在任何地方都會爽

小倩每天都看見母親往剛初生弟弟的屁股上擦痱子粉;一日,心血來潮,竟起意將痱子粉往自己的臉上拍揌,模仿隔壁阿姨抹脂擦粉的樣子!
誰知,一不小心粉末竟往眼睛裏跑,小倩一時心急,用手揉搓,把眼淚都給揉了出來.頑固黏著在眼睛裏的粉末,並未因此隨眼淚流淌而出.小倩更加心急了,最後只能嚎啕,哭爹叫娘!
母親聞聲而至,詳問情況之後,趕緊用清水沖洗,卻不見效果,小倩依然嚎哭不已,最後母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只得趕緊送醫,免得延誤時間,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從醫院回來,小倩的母親非常沮喪,醫生告訴她:還好,她及時送醫,否則小孩的眼睛也可能因此而受損,造成日後視力的障礙,後果不堪設想!
小孩子不懂事的兒戲,造成如此嚴重的後果.成熟大人應該以之為鑑,不僅要告誡自己使用完痱子粉要記得收好,免得家中有小孩的人因而遭殃;更應藉此提醒自己,即使是大人,痱子粉也不能亂擦,因為不是擦那裏,那裏都會感到舒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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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自己也會死

許多人汲汲營營,夙夜匪懈為自己的惡念心思打拼;努力,用心的意志異於常態.
我常因而有所感嘆,若這些人能把他們花在惡事上的努力移轉運用到正經事上面,那可以造就多少正面的好事,創造人類多麼大的福祉!
奸小的毁謗,欲置我於無地自容的處境,讓我連在自家的兄姊面前都失去說話的立場.我不在乎惡人的惡意孤立,從小我就習慣了這一切!所以想於此再次呼籲天良還未完全泯滅的人,拿出你們的良知來,不要再暗地裏繼續加害我們這種與你們毫不相干,毫不認識的陌生人,你們於心何忍,如此殘酷!
每個人在世上的年歲都有終結的一天,給你們加害的對象留下後路,無疑也等同為你們自己留下退路,台灣有句俗語: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多花點心思打點,費心自身,不是更好嗎.千萬不要為了建立自己,而把災難加諸在他人的身上!這樣在我們年日將盡時,才有所可告慰自己之處!別執意浸淫在罪惡之中,日久年深,忘了自己的生命也有終了的一日,應該多為自己設身處地著想!

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短冬瓜與長冬瓜

李太太在菜市場裏賣菜.某日,王太太前來購買冬瓜,準備熬湯;賣菜的李太太很熱誠地推廌她新品種的廋長冬瓜:
李太太:這是最新品種,好吃喔!可以買回家吃吃看!
王太太本意要買平時購買的矮胖型冬瓜,但經不起賣菜的李太太一再的遊說,便改買了從未買過的新品種.
事隔數日,王太太再度來到李太太的菜攤.
王太太:上次跟妳買的冬瓜,煮食後,我們全家大小都不喜歡!說沒有原來的好吃!
賣菜的李太太:怎麼會?!我也吃過,不錯嘛!而且很多人都買過,也沒聽過什麼不好的回應.
 王太太:我沒說不好,只是短冬瓜煮後瓜肉較軟嫩,透明,口感較好,且湯味香甜;而長冬瓜煮後卻仍舊不明白,瓜肉口感又較差,湯味也不香也不甜.
賣菜的李太太:什麼不明白?
王太太:就是不透明!
賣菜的李太太:這可是某某博士的最新研發新品,人家很有名耶!怎麼可以說難吃,大家都說好!再爛也得說好!免得得罪人,引發眾怒!
王太太:怎麼!?眾口鑠金啊?還是集非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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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1日 星期六

白白布染到黑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句古語,千古不滅;就像惡人愛做壞事的劣根性千古不變.
"黑"代表黑暗,不光明,隱諱,見不得人;黑暗浸染白晝,形容黑夜降臨;黑暗悄悄遁形,形容重見光明.
燈具的發明,讓黑暗中有了一絲人造光明,但黑暗,見不得人的惡事並未因此而稍稍消聲匿跡,反而更加猖獗,不可一世.
大部份的人表面都選擇光明,但實際上都喜歡黑夜.因為夜晚來臨可以下班,可以逛夜市,可以回家休息,可以做一切白天沒空做,不能做的事,基於這些理由,就足夠讓人們愛死了黑夜;而對於宵小而言--黑夜正是他們的旺盛時刻!
 瀑布一般的白練,注流到污水裏,融進了污穢當中,白淨立時不復見;潔白無疵的人格,就像白練,一旦靠近污濁,無瑕立時染上髒污,純淨不再!
惡意製造的謠言就像無可躲避的髒污一般,隨時準備恣意侵染毫無防備的正直人格,在暗地裏放肆地破壞無辜之人的名譽,置其於無路可走的境地,尚不肯罷休,硬是要"白白布染到黑"!甚而變本加厲,嘲弄受害者無路可退的窘境!
如此可怕惡毒,欲置人於死地的損人手法,令人髮指!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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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學習與人相處

新近聽廣播,於廣告中聽聞一段話,大意是:為學的目的是要學習如何與人相處....,這段話令我感觸良多.
在學校時,師長也曾教導我們,讀書是為了增進知識,學習立身處事之道,初進社會懵懵懂懂,不諳世事,常常得罪小人而不自知,對人的認同感也因之日漸低落.現今年歲漸長,才明白醒悟,透澈了一些"人"的道理.
 人無非就是兩足動物,與其它的兩足動物雖異猶同;達爾文不就認定人類是從猿猴演化而來的嗎!根據這個理論,其實人與畜牲無甚差異.在這個理論之下,便可探知為什麼有些人的行事做為毫無人性,殘忍至極!
學習與"人"相處,對於有人形,也有良善人性的人,才有必要! 如果行事做風與良善相違背且奸邪偽善,不知羞恥,又如何以人看之,待之,又何需學習與其相處之道!如果環繞週遭皆是正直之士,這樣的人必有其良善端正的本質,何必還要費心學習如何與之相處,自然而然便可相處融洽.
如果你的隣人是假冒為善,為非作歹的奸惡之徒,你還會費心學習如何與之相處嗎?一般人或許答案是肯定的,他們認為能夠與狼共舞,既可顯示自己圓融的人際手腕,又不得罪人,不是兩全其美嗎?何必對於是非如此咄咄逼人!既傷(惡)人又害己.只有儍瓜才會這麼做為!
對!是儍瓜!但我寧願自己是儍瓜,也不願當那與惡人相處的聰明人!
(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2012年8月9日 星期四

我們相愛干誰什麼屁事!


寵物,顧名思義--寵愛之物.一般寵物非貓即狗,而我的寵物卻與眾不同,是名之為貓咪的人--陳約伸.
我在聲明稿及自我介紹裏都曾提及,我們生活在一起已經二十八年,在這不算短的歲月當中,有歡笑,有摩擦,有淚水,平靜的生活當中也不免短暫的風浪起伏,但我們都在彼此堅定的雙手緊握下安然渡過.而且感情有增無減,日益彌堅.或許有人看了這些陳述之後,感覺肉麻,認為二個女人如此曬恩愛,於當今的社會,情理不容.有莫名其妙的人甚至當面詈罵我們變態,但這又干誰什麼屁事!?我們到底礙著了誰?
約伸是個很樂觀,勇敢,有著火熱性格的人.跟她在一起,感染她性格的光明面,幸福的感覺會涓涓汨流.我的大哥孫銘源曾諷為"物以類聚";沒錯,就是物以類聚,但損及了誰?!誰又因而遭了殃?!
莫名其妙,愛管閒事的人比比皆是,但若超過閒者的限度,便是踰距.街談巷議難免,人之常情也!但若假借好意,暗地裏以謠言攻訐,試圖以此改變他人的現況,是犯罪,已踰越情理,法理的極限,形同歹徒!

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趨附流俗的負面改變,你們要嗎?


欲以輿論的強大力道於暗地裡強逼一個人從正確的心態,觀念,處事方式轉而改變成大眾所喜的流俗樣貌,是暴力--是無形的暴力!美其名合群,實則欲藉此狹制,搶奪,為所欲為!
因唯有從眾才討喜,與大眾的期望有所背離,便易被指為異端,標新立異,甚至成了邊緣人,外星人.如果敢於獨排眾議,不畏強權,甚而與之對抗,那肯定會沒命!
 我們對於是非的判斷,常被框限在道德,倫常的囹圄當中;或者謠言圈圍而成鋪天蓋地的瀰天大謊中.反而導致事非不明,黑白不分,從眾人云亦云.而被毁謗者在這當中便成了受害人球,被摔來打去,傷痕累累,無可躲避,最後斃命於無情輿論的撕裂.
 於是有仁心的好事者,便藉由不同的管道,方式,直接或間接呼龥其速速改變,以求謀合大眾心意,方可免於無妄之災.
 若受勸者接受其勸勉,改變其素常的行事風格,符合了大眾的期望,人們便點頭稱道;若繼續違逆,獨斷獨行,更加堅定立場,那麼暗地裡莫名,無理,無情的打擊便不停地接踵而至,直到當事人無法招架為止.
改變若等同改正,是正確的;但假若是非不明,或惡意栽贓,再以輿論迫其改變,其改變是歪曲不正的,這樣的改變你們要嗎?還是只要改變符合大眾心意,就不必論是非,就是好?!

雅偷

偷詩,偷文,偷畫--我們稱之為雅賊;偷錢,偷人,偷文雅以外的一切事務,我們稱之為賊.二者之間的差異在於所竊標的物的不同,其內涵及行為並無甚差異.雅賊與賊都是賊.都是宵小.
若只因雅與不雅,輿論便給予差別待遇,似乎不甚公平!
 偷東西犯法,偷智慧財產在現代的法律之中同樣是犯罪行為!古時因法律制度不夠完備才會對於雅賊的約束有所疏漏.
 所以不能以雅或不雅;美麗,浪漫與否來做為是非對錯的分界,否則世風亂矣!
( 心情隨筆單身日記 )


�X�B: 雅偷 - 孫淑玲的部落格 - udn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inda00925/6698407#ixzz23186NvO6

2012年8月4日 星期六

醜陋的晚娘氣象台

有一名喚晚娘的女子,因出生時,時辰已晚,父母故名之為晚娘,從此隣里便以晚娘喚之.
晚娘漸漸長成一名青澀少女,少女出落得並不美,甚至可稱之為醜陋.晚娘並不以為意.但隣里好口舌之人卻在暗地裏品頭論足,甚而中傷.謠言因而四起,最後竟演變成一種離奇的傳言:晚娘其實是鬼怪投胎轉世,身上一定有什麼特異之處.
一日,雷雨急電,狂風大作,晚娘正在田上鋤草,來不及躲避,只能杵在原地,不知所措.任風雨欺凌.風暴直至隔日才稍稍停歇.此時隣里再度謠言四起:晚娘一定躲不過這場風暴,必死無疑!
不久,晚娘自田上歸來,毫髮無傷.隣里的好事者卻因而更加嘩然,更加認定晚娘必定有異於常人之處.從此人們開始特加注意晚娘的一舉一動,甚而更進一步監視她的行蹤.
 時日一久,謠言不僅沒有止息,還愈加嚣張,變質.晚娘從此進而成了人人口中的妖魔鬼怪,每當天氣有所變化,人們便以晚娘的一舉一動做為判斷天氣的指標.當天象惡劣,危及鄉里,便指責晚娘,把所有災難的後果皆歸罪於她.可憐的晚娘,何其無辜,在禁不起人們一再的惡意搆陷之下,終以結束渺小的性命,來彰顯自己的無辜清白.
由上面這則故事,你看到了什麼?人性的醜陋,迷信,虛妄,還是殘忍,不可理喻!
一個只因長得醜,不得人緣,便被思想詭異,不明究理深懷惡意的人們誣為妖魔鬼怪,任意加以毀謗,指控罪名,羅織罪狀.以至無法招架的地步而被迫走上絕路.何其可恥啊!人心! 何其可憐啊!晚娘!

無端生非不是我的本事


無端生非不是我的本事,而是形勢所逼,我若是一個喜好無事生非者,就不會因謠言而氣極敗壞,急欲設法撥雲見日,盼事實能早日重見光明.
”人言”可成為殺人利器,所以”可怕”,但若能不把造謠者當人看,也就沒有什麼可畏懼的.倒是那接受流言並助其散播者,比較令人畏懼,因一旦成其氣候,便是人禍連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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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日 星期四

孫淑玲年屆50竟還有人造謠,中傷


如果妳年屆50連男人的手都未曾牽過(小時候父親與兄長當然例外)卻有居心不良的莫明人士在背後惡意毀謗造謠妳是小三,若是你,會作何感想?道聽途說,穿鑿附會的惡意中傷,聰明人應該嚴拒助其散播,不是有句名言:謠言止於智者.但就我觀察,真正聰明有智慧的人畢竟不多!況且美醜並非能力的表徵,但美麗的外表卻應該是成為小三的必要條件之一,一個眾人皆認定為醜陋之人,怎麼可能成為別人的小三?更何況還醜到人人喊打,欲置之於死地的程度!我是一個非常渺小的弱女子,卻莫名其妙不知為何被居心叵測的不明人士,暗地裡惡意破壞中傷,搞得我這名不見經傳的無名小女子,人盡皆知,聲名狼籍.(我唯一的朋友是陳約伸小姐,且未曾婚嫁,若有人膽敢假冒是我的朋友或暗地裡與我牽扯關係,本人必訴諸法律,不計任何代價.)